区管理局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受理2016年度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认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力户管在保税区域(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且符合以下八类政策规定的企业。请企业仔细阅读相应政策申请条件。 1.《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2.《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办法》 4.《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5.《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6.《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7.《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8.《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二、申报流程 上海浦东(http://www.pudong.gov.cn)网站登陆“财政扶持申报”,企业首次登录需要“法人一证通”。 企业提交网上申请,需仔细核对扶持政策、扶持资格,准备并上传所需材料,书面材料需于网上申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受理地点现场提交。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受理地点 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受理人员 总部、航运、商贸类营运中心受理人员:生娅辰,1813室,58698552 金融、商贸类重点大宗商品和境外投资企业受理人员:陈宇,1916室,58697883 金融融资租赁受理人员:陆原,1813室,58697071 战略新兴、创新人才、商贸类电子商务受理人员:程文华,1813室,58698621 专业服务业、商贸类其他企业受理人员:樊琳,1801室,58697831 请企业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保税区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