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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保税区域企业申请2017浦东新区“十三五”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7-10-31 15: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58| 评论: 0|原作者: 保税区管理局|来自: 智慧自贸区

摘要: 保税区管理局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受理2016年度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认定。

区管理局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受理2016年度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认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工商注册地、财力户管在保税区域(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且符合以下八类政策规定的企业。请企业仔细阅读相应政策申请条件。

1.《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2.《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办法》

4.《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5.《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6.《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7.《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8.《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二、申报流程

上海浦东(http://www.pudong.gov.cn)网站登陆“财政扶持申报”,企业首次登录需要“法人一证通”。

企业提交网上申请,需仔细核对扶持政策、扶持资格,准备并上传所需材料,书面材料需于网上申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受理地点现场提交。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受理地点

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

受理人员

总部、航运、商贸类营运中心受理人员:生娅辰,1813室,58698552

金融、商贸类重点大宗商品和境外投资企业受理人员:陈宇,1916室,58697883

金融融资租赁受理人员:陆原,1813室,58697071

战略新兴、创新人才、商贸类电子商务受理人员:程文华,1813室,58698621

专业服务业、商贸类其他企业受理人员:樊琳,1801室,58697831

请企业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保税区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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