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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行动计划 (2015 ...

2015-7-31 18:1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9| 评论: 0

摘要: 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结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规划目标,特制订《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行动计划(2015-2020 ...

关于印发《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行动计划 (2015-2020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5-07-31  
来源: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区县政府、各分园:
  
  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结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规划目标,特制订《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行动计划(2015-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分园结合实际制订相应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我委备案,并加快推进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31日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全球科创中心)的战略部署,结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张江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规划目标,制订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行动原则和行动目标
  
  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快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率先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试验,推动园区开发管理模式转型,深化功能布局、产业布局、空间布局融合,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载体,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示范带动作用。
  
  2、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牢牢把握产业革命大趋势,牢牢把握集聚人才大举措,依据国家战略,以点带面布局;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把握核心要素,激发人才活力;推进基础工程,健全创新生态;深化市场运作,打造创新功能;坚持依法行政,勇于先行先试。
  
  3、着力实现四个新的突破。一是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和“四新”经济创新基地,聚焦支持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团队,构建研发、转化、产业、服务功能健全的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高地,在带动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上实现新的突破。二是深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简称双自联动),创建人才改革试验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化,在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上实现新的突破。三是建设服务健全、跨境融合、开放合作的创新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众创空间,推进跨地域的创新联动、实施国际创新合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形成开放创新的新局面上实现新的突破。四是深化张江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聚焦新兴产业构建基地加基金、人才加项目等新的推进方式,着力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管理开发模式,在充分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新活力上实现新的突破。
  
  4、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到2020年,完成空间优化调整,构建张江核心园加浦东创新带、沪北创新带、沪西南创新带即“一核三带”的功能布局,并按照“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国家战略发挥辐射作用。重点建成一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形成张江科技城;建成一批承载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域;建成一批产学研用协同、龙头企业主导、创新生态良好的“四新”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建成双自联动的国家级人才改革试验区,形成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高地;建成一批海外孵化基地和科技园区,形成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国际合作载体。全面达到国务院批复的张江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各项规划指标。
  
  二、主要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
  
  聚焦推进功能集聚区和“四新”经济载体、人才改革试验区、创新生态环境优化和跨境融合的开放创新,形成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的战略高地,辐射带动全局的创新发展。
  
  (一)推进特色功能集聚区和“四新”经济载体建设
  
  在争取国家支持,将张江示范区内国家级高新区范围调整到约475平方公里,形成“一核三带”功能布局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的重点区域,采取先期布局、陆续拓展的实施步骤,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培育一批“四新”经济创新基地,配套建设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1、加快建设张江科技城。根据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的部署,着力推进张江核心园实施优化空间结构的配套工程,向建设张江科技城转型。协调导入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工程师主导的重点领域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推进优势产业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金融创新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健全以国际孵化器为龙头的开放式孵化链;建立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优势产业的国家级“四新”经济试验区;建设科教、文化、商业、生活和社交圈相融合的国际社区和国际学校;建设国际化的创新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形成创新成果的集散枢纽和战略高地。
  
  2、加快建设嘉定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按照建设嘉定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的总体部署,大力支持张江嘉定园聚焦重点、提升功能。充分发挥中科院在沪院所的集聚效应,实施研发平台、产业孵化、转化服务、国际社区建设的功能布局,形成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研发、中试、孵化、服务的功能集聚区。发挥嘉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提升,成为电子商务的创新创业平台。聚焦半导体芯片和传感器、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装备等优势领域,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研发平台,孵化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重大成果,突破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实现一批打破国际垄断的高端产品产业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将嘉定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3、加快建设漕河泾科技服务示范区。按照建设漕河泾科技服务示范区的总体部署,支持张江漕河泾园与张江徐汇园联手,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软件、芯片设计、智能设备、车联网和数字内容等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重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试验区,集聚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构建覆盖知识产权服务全过程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以知识产权为轴心的高水平技术转移交易服务链,营造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集聚、科技服务业高度发达、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功能与商务功能有机联动、创新空间与创新服务配套完善的创新环境,将漕河泾打造成为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科技服务示范区。
  
  4、加快建设杨浦万众创新示范区。按照建设杨浦万众创新示范区的总体部署,结合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大力支持张江杨浦园特色产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提升能级,深化科技园区与大学校区、公共社区联动发展的成功经验,发展新型创客空间和孵化载体,促进科技金融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创新生态健全的创新创业街区和社区,营造创新资源集聚、创新主体多元、创新服务齐备、创新空间遍布、创新成本低廉、创新环境优越的万众创新良好氛围,辐射带动上海北部地区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
  
  5、加快建设闵行产业创新示范区。支持张江闵行园与紫竹国家高新区联动建立协同创新的开放系统,引导和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产业领域内的转化和应用。充分发挥闵行园产业集聚的优势,培育产业集群,引领技术创新,带动上海南部产业创新高地建设。充分放大闵行园建设众创集聚区的成果,聚焦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和集聚海内外优质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平台、创业组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草根创业”团队,为产业创新提供新的活力。
  
  6、加快建设桃浦科技智慧城。支持张江普陀园围绕“科技智慧”定位,以深化智慧应用为主线,营造智慧生活,发展智慧经济,深化智慧城管,推进区域示范。重点依靠企业主体,进一步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重点推进智慧安防产业建设,协同推进智能环保节能、生命健康和文化休闲产业发展;加大“四新”经济、总部型、科技成长型项目培育和建设,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7、加快建设张江示范区国际技术转移功能集聚区。按照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的总体要求,着力建设位于张江杨浦园湾谷科技园的张江示范区国际技术转移功能集聚区。重点加快实施五大体系建设,即加快实施国际技术转移合作体系建设,构建稳定的技术来源渠道;加快实施“技术银行”业务体系和技术登记托管标准市场建设,探索建立技术证券化运营体系;加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实验支撑体系建设,建立技术原型产品展示馆、技术验证服务和知识产权运营电商平台;加快实施技术转化培育社区,实施技术创业孵化和项目转移孵化,形成具有国际技术转移节点作用的功能集聚区;加快实施国际技术转移功能集聚区与各分园科技成果转化的对接体系建设,为孵化和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载体。
  
  8、加快推进各分园转型升级。按照形成若干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创新集聚区的总体部署,大力支持张江示范区各分园结合自身特点,实施空间、产业、功能的融合调整。支持中心城区各分园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新兴业态和特色功能,形成新的功能集聚区;支持郊区县各分园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张江临港园结合建设临港智能制造示范区,发展智能制造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构建智能化综合服务中心。
  
  9、加快培育“四新”经济创新基地建设。以张江示范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各分园特色主导产业为基础,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团队,联合市经信委培育发展“四新”经济创新基地,推进园区转型升级。支持园区实施新兴产业资源集聚和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建设专业科技园区;支持龙头企业领衔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通过扩展服务外包、提供共性技术服务、创建企业创新联盟、联合设立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
  
  10、加快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市教委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协调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同步建设。重点协调园区联合高校共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形成产学研用合作的新模式;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实施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转移,创新利益共享机制,建立稳定的创新合作利益共同体;重点支持产学研共建创新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着力推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转化,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带动效应。
  
  (二)双自联动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
  
  围绕引才、育才、用才制度的改革,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聚焦重点任务,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人才制度和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战略高地(双自联动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1、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开展人才管理创新的先行先试,协调推进向双自地区下放人才管理事权,实施人才管理的目录清单,建立人才管理的电子政务和网上申办证照系统,设立一口受理、一站办结的综合性人才服务中心。协调推进财政人才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探索建立各类人才计划和激励资助政策的财政统筹和管理联动,对用于双自地区的人才专项资金归口申报、统筹管理,建立覆盖人才引进、人才奖励、创新创业、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项目投入管理和信息公开的综合性资助体系。
  
  2、协调推进人才管理的社会化。深化体制外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争取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经营性培训机构的条件。协调建立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联盟,建立创新人才跨境交流促进机制,率先试行创新人才跨境流动的便利化制度,积极推行跨单位、跨业界、跨地域、跨国界的人才合作。协调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制度,在人才评价制度、全球招聘制度、人才薪酬制度、人才考核制度、科研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试点开通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试点授权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和学术团体承接职称评审工作。
  
  3、协调人才服务的政策制度创新。在加快落实国家赋予张江示范区的股权激励和人才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双自联动的政策叠加和辐射示范效应,积极争取和承接外籍人才居留和出入境制度创新试点、外籍人才就业准入制度创新试点、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的人才落户制度试点、人才流动和分配激励制度创新试点、高层次人才金融管理制度创新试点、高端金融人才和高端航运人才资质认证试点。建立健全张江示范区和上海自贸区管理机构协同的联动管理机制、政策配套机制、试点推进机制,加快产生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4、大力培养和集聚国际化高端人才。结合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区和“四新”经济创新基地,重点引进世界一流科学家和工程师,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提高创新创业人才的国际化水平;重点培育优秀企业家人才队伍,培育高素质的园区管理人才;重点指导支持园区大力实施人才服务配套工程,大力推进国际人才创业园、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跨国公司人才实训基地、人才培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高端服务业人才集聚融合平台等新型载体建设。制订实施园区管理人才海外培训计划,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培训活动,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分园组织创新创业主体开展广泛的国际人才合作。
  
  5、提高人才保障的国际化水平。在双自地区率先推进国际社区、国际学校和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制度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国际人才公寓,支持海外人才子女学校发展,支持国内医疗机构与国外知名机构开展项目合作,探索建立“家庭医生+便捷医疗”服务模式。率先实施以OTO模式为特征的人才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国际人才网等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完善人才创新创业需求的响应机制。开发科技创新资源地图交互系统、双自联动人才垂直招聘平台等在线服务项目,拓展APP、微信等移动端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支持人才团队承接重点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服务外包业务,继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态。
  
  (三)加快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深入实施创业示范工程、“互联网+”行动计划、公共服务平台、国内创新联动、国际合作载体等建设事项,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跨境融合开放创新的新局面。
  
  1、持续深化创业示范工程建设。推进落实《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张江高新管委〔2015〕13号),市区联动推进众创空间、服务体系、产学研协同和创新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不同形式、不同模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发展。重点推进以“创客+”等为代表的新型创业载体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的转型升级。重点推进飞马旅“321中国创业节”等品牌活动和增值服务,丰富创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载体和新型众筹平台。重点推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社会化参与和市场化运作,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和重点企业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建设创业服务电商平台、扩大服务外包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产品市场,带动创业企业集聚发展。
  
  2、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按照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指导各分园结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调整功能布局,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围绕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重点支持以高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和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推进大规模的个性化定制等网络化制造,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建设,向智能化制造转型;重点支持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产业的园区提升服务功能,发展衍生产业,创造新的业态,提高核心产能;重点支持各分园构建互联网经济的新模式,发展线上线下互动的精准医疗、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金融、在线教育、体验式购物等新型消费,为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提供新的市场。
  
  3、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总结推广张江示范区人才服务、科技中介、知识产权、企业信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成果,促进各分园整合各类试点平台的服务功能,建设功能融合、服务集约的综合性服务枢纽。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试点建立知识产权登记交易平台。构建园区建设和科技企业数据库,形成对外开放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各分园推进与世界一流孵化器的国际合作,建立人才、技术、产业为一体的孵化合作项目,发展孵化服务离岸外包业务,借助海外孵化资源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各分园拓展现有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的服务功能,深化创业导师和创业学院建设,构建多种形式的创业服务综合体,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创业孵化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4、着力优化科技融资服务。继续推进张江示范区科技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支持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引导科技企业数据库与银行业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良好对接,创新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模式。争取开展商业银行投贷联动试点,创新科技信贷模式。运用和创新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模式,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集合政府资源扩大政策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代偿能力。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上市挂牌。探索设立民营张江科技银行,以创新创业人才、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园区为目标市场,围绕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的研发链、转化链、产业链、服务链布局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专业化、创新性运作机制。
  
  5、推进双自联动的开放创新。在张江示范区复制推广自贸区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紧密结合张江示范区产业特点、产业布局,支持各分园建设公共保税仓库,将口岸功能向特色产业基地延伸。争取国家支持,先行先试药品审评、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委托生产(CMO)等新的产业组织模式发展,试点推行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创新药物上市许可人制度。探索开展进口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放宽再制造产品需经原厂授权的要求,推动再制造旧件进口环节予以保税和通关便利,畅通旧件回收和成品销售“两头在外”的再制造运作模式。推行自贸区企业跨境并购申请审批、科技企业获取境外股权投资资金等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贸易开放,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功能的发展。鼓励相关企业在自贸区设立机构并开设自由贸易账户;扩大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等优势领域的外包业务,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支持。
  
  6、推进开放合作的协同创新。结合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与各省市高新区的战略合作,为创新主体实施跨地域的协同创新和产业建设提供新的空间。主动对接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支持社会资本在境外建设科技园区、研发中心、产业基地和人才孵化基地,为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交流、国际市场拓展提供海外基地。重点推进张江高新区波士顿园的创设发展,在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之一的美国波士顿地区形成研发、孵化、产业、服务、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功能布局,为中美企业交流合作,海外孵化和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保障。重点推进张江—硅谷线上与线下结合的互动平台建设,加快启动两地新产品相互发布和企业家互动互访等国际合作。继续推进在境外设立的海外人才预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布局范围和数量、提升孵化服务质量,增强人才、技术、资金配套孵化和引进的实效。
  
  三、体制机制、协调服务和联动发展
  
  把完善张江示范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协调服务机制,推进园区开发管理模式的转变作为推进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核心所在,抓住重点,锐意改革,聚焦突破,有序推进。
  
  (一)完善张江示范区管理体制机制
  
  1、理顺分级管理职能。建立统筹协调和分级管理的体制机制。在国家和全市层面,由建设张江示范区国务院部际协调小组和上海市领导小组实施统筹领导,两个小组的成员单位将张江示范区作为开展政策制度创新的先行先试平台。在张江示范区整体层面,由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能定位为各分园提供指导服务,重点履行规划统筹、政策支持、协调推进和考核评估等主要职能。在各分园层面,由各分园管理机构根据区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能定位,自主开展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政策落实、提升科技创新功能、建设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2、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在双自重叠的园区,实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联合管理体制。进一步梳理“双自联动”的实施内容、创新政策和试点措施,形成双自协同的管理体制。在设有行政管理机构的分园,继续加大行政审批权下放园区的力度,积极创造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条件。在尚未设立行政管理机构的分园,积极推进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建设,增强集约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功能,切实实现“园内的事园内办结”。
  
  3、创新园区运营模式。指导园区理清政府管理机构与园区运营主体的职能关系,实现政企分开的运行模式,赋予园区运营主体更加充分的管理权和经营权。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控股企业、产学研合作企业等投资、管理和运营园区建设,建立灵活的运行机制。支持负责园区管理运营的国有企业通过整合社会资本,加强市场化投入,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营能力。
  
  (二)充分发展协调服务职能
  
  1、加强部门合作。积极争取建设张江示范区国务院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在张江示范区开展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张江示范区定点联系合作机制,将张江示范区作为国家出入境管理政策制度深化改革的先行先试区,通过在张江示范区各分园设立出入境服务窗口等措施,为企业、人才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探索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在张江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试点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大数据基地,构建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的新业态。继续深化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体系。
  
  2、加强协调服务。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以服务为核心职能,以协调为主要手段,重点加强六项服务: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委托社会组织和重点企业,协调推进带动全局产业创新的重大项目,打造具有示范意义的亮点。二是统计分析园区建设情况,调研梳理带有普遍性的政策诉求,协调争取国家和本市赋予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三是协助园区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构建覆盖各分园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创新生态环境。四是协助各分园开展国际合作、人才建设和重要机构、重大项目的导入,对跨地区、跨园区合作给予协调。五是创新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采取设立母基金、PPP模式、公共服务后补贴等多种方式,联合社会资本,扩大支持效应。六是健全园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梳理突出问题,提供有效指导。
  
  3、加强园区合作。充分发挥张江核心园先行先试的示范辐射作用,继续放大与兄弟园区共建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基地的成果,与兄弟分园共享信息资源,开展创新联动和产业互动服务。促进科技创新集聚区的功能扩展和区域带动效应,重点推进跨区县跨分园的协同联动机制,实行“总店加连锁店”的功能集散模式。继续组织实施覆盖张江示范区各分园的产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抓紧开发园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公共和社会数据资源、数据收集渠道和数据服务平台,构建直观便捷的数据信息服务系统,为园区合作、创新联动和产业互动提供服务。
  
  4、加强推进力度。各区县各分园是张江示范区推进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主战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张江示范区的总体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各区县各分园和各类创新主体的作用,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对先期布局的功能集聚区,分别由所在区县、分园和实施主体制订具体行动计划或配套实施方案;对分布在各分园的“四新”经济创新基地,由各分园管理机构指导基地建设主体制订建设发展计划,并加强指导推进;对双自联动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既聚焦双自交集园区,又辐射双自并集地区,各分园需根据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各分园在推进落实张江示范区总体行动计划中,要把深入实施创业示范工程、“互联网+”行动计划、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国内创新联动和国际合作载体等重要任务结合起来,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加快进入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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