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源:工业互联网世界网 30个!工信部公示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时间:2023-08-30 17:47 作者:王改静 来源:工业互联网世界网 【工业互联网世界网 讯】8月30日,工信部公示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共计30个市(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 今年6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于2023—2025年分3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将苏州、东莞、宁波、厦门、合肥、武汉、青岛、南昌、上海浦东新区、福州、长春、沈阳、大连、南宁、济南、太原、石家庄、郑州、长沙、成都、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渝北区、昆明、杭州、北京昌平区、深圳、榆林、哈尔滨、兰州、海口等30个市(区)纳入第一批试点范围 据了解,《通知》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3年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通知》强调,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财政部切块下达奖补资金,由试点城市统筹使用。应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通过支持被改造企业,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可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以及咨询诊断等服务支出。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 |